請教一個稅的問題

向朋友A借了5萬投資於朋友B的公司。

B會在每年給我分紅,我再還錢給A。

本人不擁有公司,僅作為股東。

我和A有私人借貸合約。

在頭幾年,我還欠A的錢時候,請問分紅得到的錢可以以全部還給A,不用交稅嗎?

還是要先繳稅,稅後的所得才可以自由支配。

麻煩有經驗的投資達人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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