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想一個人如果沒有權利在某個場所出現(比如a burglar),那麽視屏是有意義的。如果一個人可以在某個場所出現(比如暴力執法的警察),私自拍攝是沒有用的。但是如果暴力執法被大樓攝像頭攝下,那是有效力的。因為這個攝像頭已經存在著,並且已經通知你它的存在。
這個有道理,至於公共場所與私人場所的細節我不清楚。
所有跟帖:
•
我想應該是這樣。還記得去年一個投遞員往院子裏扔箱子的那個鏡頭嗎?
-關鍵字-
♂
(139 bytes)
()
11/18/2012 postreply
13: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