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法院趕人了,和那裏的警衛聊天。

來源: texastrader 2012-11-08 09:50:3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43 bytes)

那個警衛說,他來這裏工作是volunteer,他的本職工作是聯邦法院的marshall。負責押送那些判刑之後的犯人去監獄。

他說,前幾天判了幾個。一個是毒販,賣了3萬7千磅的大麻,判了37年。毒販的老婆對調查人員撒謊,也被判了三年。還有一個也是毒販,賣了14克的meth,被判了30年。我說,才14克怎麽判那麽重?他說,因為是第三次被抓到了,所以重判。上一次服刑之後,2005年被遣送回墨西哥。這哥們很快又摸回美國,這次就不客氣了。毒販今年35歲,服完刑六十多了,再被遣送回墨西哥,希望他不要再來美國了。

警衛很感慨的說,他去墨西哥找了個女朋友,申請來美國,5月份申請就遞上去了,到現在也沒回音,那些從邊境走過來的,三天就到美國了。這移民法,真的是需要改革呀。

所有跟帖: 

加州被抓三次,直接life啊。 -sweetptt- 給 sweetptt 發送悄悄話 sweetptt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8/2012 postreply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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