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房客簽了一年的租房合同,但幾個月後房客卻找理由提出搬走,我是否可扣掉他們一個月的房租做為懲罰?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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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走
-找新家的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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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2 postreply
21: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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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裏沒有這一款,所以不知如何對應,現在我們隻讓他們給我們兩個月的時間找人,兩個月後他們再搬走,沒有處罰,這樣處理可以嗎?
-弓長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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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7/2012 postreply
23: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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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寫就比較麻煩,30天notice+1 month termination penalty,跟你兩個月其實一樣,商量吧
-找新家的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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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2 postreply
10: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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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什麽理由!!!
-wait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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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2 postreply
04: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