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TT同學最近的追尾事故,感觸很深。很多時候你自己並沒有任何錯誤,但是別人還是會撞你這無辜之人。
我8年前就換了大車,是full size的ford expedition SUV.5年前一次下雪的時候,我在紅燈前停著,突然被後麵的車狠狠地撞擊了一下。撞我的是一輛大型的中轉客運車。我下來查看了自己的車,竟然沒有一點撞痕,她的車也沒有任何事。是她的前bumper撞擊了我的後bumper的金屬部分了。那次撞擊後我們分別開走了,沒有叫警察,因為沒有損失。不過我那天還是頭暈了一天。如果我當時開小車,按照撞擊的力量,我可能就玩了。我一位朋友就是這麽見耶穌的。
現在我們家兩輛車都是SUV。女兒要買車了,也要買一輛中型或者大型的SUV。安全比油錢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