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剛在美國成立公司,從中國買產品在美銷售,合法前提下如何實現稅收最少?有人說

在美國成立公司,從中國買產品在美銷售,合法前提下如何實現稅收最少?有人說應在中國免稅地區設立子公司,由中國子公司在中國低價購貨,美國公司從子公司高價購貨,然後在美“低利”銷售,那麽在美上稅很少,大部分的利潤就在中國而且免稅。我的問題:
 
1.這樣做聽著缺德,而且在中美是犯法的嗎?在中合法,別忘了交稅。。--但,在美稅法上有要求如兩個公司必須consolidation。不然是漏稅。特別是他發現你用這種低級手法。。。會重罰。
 
2.假如這樣做了,在國內的利潤容易匯回美國嗎?--上麵已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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