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好了看房子,學生妹上來就問俺是不是private owner,俺說你怎麽啦,是不是沒有PM願意租給你。學生妹說對呀,俺都住了一個月旅館了,1千多塊,俺可再受不了了。然後就開始問候各個PM的家人,F這個F那個的。俺知道不用再問了,就說俺沒帶申請表(其實就在車裏),回頭再聯係給你吧。俺一般先電話篩選的,不知為啥這回忘了,白跑一趟。好在打電話的人多,不急。
PL的學生妹給俺拒了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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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是“給”
-閑時溜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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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012 postreply
14: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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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俺的中文越來越不利索了
-x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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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012 postreply
14: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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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沒有問題。給的意思是賦予我權利作出裁決。
-swee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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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7/2012 postreply
1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