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漢市,一位哥們用一輛軍車接我,上麵還有大警燈和高音喇叭。在鬧市區開著嗚嗚的警叫和高音喇叭:“前麵的趕快讓開、讓開……”。可就是沒人理。我說兄弟別忙乎了,還費這個勁幹嘛。在緊急用法的東西都被濫用時,也“教育”了民眾不必理會這些緊急行使。
這的確是另外一點。我有過一次經曆
所有跟帖:
• 我朋友在北京接機,開著軍車一路警燈開道,蠻刺激的。北京似乎正規點,讓道。 -SunshineInCA- ♀ (136 bytes) () 10/15/2012 postreply 10:09:14
• 哈哈,沒錯,“朋友是顯擺來著。權利不用白不用” -如山- ♂ (35 bytes) () 10/15/2012 postreply 10:18:26
• 真的?明年春假我回去,準備再得瑟得瑟,狐朋狗友一群,找個警車開道的應該沒問題。 -SunshineInCA- ♀ (0 bytes) () 10/15/2012 postreply 10:2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