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主請教: 我需要跟房客簽協議嗎?

我買的房子剛close.原房東沒跟房客簽協議, 是口頭上的Month by month. 一個房客已住了7年, 一個已住了三年, 從未晚付房錢. 兩家都想繼續住,我收到了原房東轉來的押金.我打算不加租讓他們繼續住.

現在我需要跟他們簽協議嗎? 還是簡單點隻告訴他們銀行帳號讓他們往裏打錢就行了? 如果簽協議較好的話那簽多長期限的協議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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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簽個一年再續吧。。。 -MrsKwok- 給 MrsKwok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28/2012 postreply 1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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