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怕這些舊房吃官司把俺的其他投資給連累了。401k裏的錢,輸了官司別人也拿不走。

股票上的錢,很容易快速轉移。但是,我的自住房和其他的白玉房就比較難脫身了。

前幾天研究了LLC,覺得挺麻煩。

覺得我和老婆假離婚是一個較好的解決辦法。俺淨身出戶,隻要這十幾個破房。其餘的優良資產,全留給老婆和小孩。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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