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地主.請教各位這個for sale by owner的房子
看中一個duplex,1971年的一半有租戶,進去看了,租戶一端狀態不好,地毯很髒,HVAC可能也不工作,因為主臥裏有個窗機.租戶說冷氣不足,但是可以用,看起來中央空調係統很老舊了.租戶住了16年了,先是父母住,後來買房搬出,現租戶是其女兒4年前繼續租住,現租戶也有女兒在附近高中,還有一個水管工男友時不時帶兩個大男孩子來住或者拜訪。現租戶有穩定工作,有子宮癌。租金600,低於市場價100元。房主時不時用租戶的男友幹一些小活,但是具體如何交易不清楚。
空置一端,房主正在修,鋪的地磚,新地毯.鍋爐和空調也舊了,但是可以用.
房頂2年新.正麵的siding是杉木片的,也有20年了.其它部位都是貼磚.有白蟻contract。
查紀錄2004年有fire damage code.但是房主說租戶的父母在這裏住時抽煙引起的,不嚴重,房主說已經完全修複了。
門前有大樹該trim了.已經長上2層房頂了.
要價99k,鄰居一戶duplex剛賣掉96k。
我還是很想要這個房子的。因為位置很好租。問題:
這種租戶該如何處理?沒有這方麵的經驗。房主說租戶沒有存過押金。那我找誰去要這個押金啊。
不用代理的情況下有何注意的事項?誰負責找律師?
我如果砍價,要求他把有租戶一方換空凋的錢減一半嗎?不找代理的話,代理費能要求他平分嗎?
該怎莫遞這個offer?房主說告訴他offer價格就可以了。我還是想弄個書麵的。郵寄給他?
羅嗦許多,懇請各位地主們不吝賜教。
先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