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更老爹抓過很多,皮買錢,肉就就辣椒幹炒來吃,再來一碗老白幹,哇,神仙日子。:)。
故鄉的稻田 (1)-抓黃鼠狼
老家的稻子是兩熟的。秋天收割的那季,稻田都是半幹,以準備種作肥料用的紅花草子。在收割稻子之前,先用手移開一行稻子,開出一條小溝,讓水從稻田裏流走。這新開出來的小溝,就是野生動物的迷宮和樂園了。
70年代的農村,野生動物還是不少。野兔,野貓,田鼠,黃鼠狼,刺蝟等等。那時,家裏窮,父親經常出去捕捉野生動物,一來是為了野生動物的肉,二是為了毛皮。所以,小時候,沒有少吃野生動物的肉,從兔子到刺蝟,再到黃鼠狼。而黃鼠狼的皮則是珍貴的毛皮,一條上好的毛皮,能賣四塊一毛六分錢呢。而那時城裏一般人的工資才30幾塊錢。
父親是捕黃鼠狼的高手。每年秋季一到,黃鼠狼長出準備過冬的新毛,父親就開始了他的捕捉季節。每天傍晚他都會出去下夾子,天亮之前收回來。運氣好,一個月會有3-4隻的收獲。他把黃鼠狼從夾子上取下來,小心翼翼的從嘴上開始,把毛皮剝下來,再塞稻穀的殼進去,就象製作動物標本一樣。這樣製作出來的毛皮,一看就知道好壞,是否完好無損。幹上幾天,他就拿到縣城裏的供銷社去賣。那裏的收購人員認識他,總是給他一個好價錢。媽媽很會燒菜,那黃鼠狼的肉,經她少量油炸和幹炒,加白酒除味,加醬油調色,加辣椒調味,每次都是父親上好的下酒菜,我們孩子們的下飯菜。
俺小的時候,父親都是一個人去幹地。俺到了7-8歲時,就和父親一起去。父親膽小,一個人去墳地害怕。有我作伴,他就敢去那些地方。天天跟著父親,也學會了不少東西。父親白天,在別人歇息的時候,往往是去找黃鼠狼的巢穴;或者沿著那些稻田裏的小水溝,從黃鼠狼的腳印多少,判斷黃鼠狼經過的頻率;和腳印的新鮮程度,判斷經過的時間。到晚上,我們父子倆就會根據父親白天的信息,在手電的燈光下,或者把夾子放在黃鼠狼巢穴的出入口,或者在黃鼠狼經常經過的路邊,挖個小洞,再把一點白紙,搓成一小團,模仿成一個雞蛋放到洞裏,洞口再放上夾子。為讓我多睡會兒,早上父親是不會叫我起來地。他自己一個人去收夾子。夾子偶爾也會讓人偷走。更多的時候,是黃鼠狼聰明,用一隻前腳試探,把腳夾住,而後拖著架子去一個隱藏點。這樣,我放學後,再幫他去找。那時日子過得雖是緊巴巴地,但真是快樂。
到了80年代,人越來越多,荒坪息地都改成了稻田,野生動物也沒有了棲身之地,父親的那些夾子也就沒有了用武之地,最後都成了柴火,被母親做飯燒掉了。隻是那兒時的溫馨記憶,總讓我想起聰明,膽小,而又勤勞的父親。
(在父親節來臨之際,僅已此文紀念為兒女操勞一輩子的父親。)
(二00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