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在此

來源: Joseph758 2012-09-19 12:10:2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87 bytes)

1.誰租,就讓誰簽合同。而非黑媽租,黑女黑婿簽合同,或後者代他們的媽簽,即便他媽簽都不行!因為簽合同者和居住者不是同一個人。這樣你連居住者真實身份是誰都沒弄明白,會遭大秧的!還有要仔細,要是他們用假的證件糊弄你呢?而且據我的感覺,此類人將來他們肯定會耍賴,到時候你哭死都沒用!!因為你不知道他們真的是誰!!連傳票都沒法遞!!

2.誰租,就查誰的信用。信用不好,就可以拒絕,理由非常正當。當然有些特殊的族群如老墨可不查,憑直覺,但在簽合同時要核實並複印他們的身份證件及社安卡(弄明白兩者是同一個人),老婆及同住的人最好都要這麽幹。

3.租房原則,寧空毋濫!你如果神經不夠強壯,成天算計著房子空置的損失,就別幹地主!還有別被有些人的表演所迷惑,要看穿他們的假象。即便是真的,對不起,我不是慈善機構,恕不奉陪!

4.具體實施每個步驟,要仔細小心,步步為營,每個小錯都會釀成大錯,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我過去說過,老祖宗的智慧不能丟,麻衣相書要多加研究,西方管理學心理學也要多學習,嚴守規矩,仔細操作,是我們的事業成功的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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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再指點 -o-tree- 給 o-tree 發送悄悄話 o-tree 的博客首頁 (125 bytes) () 09/19/2012 postreply 18: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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