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入籍的。當時入籍考慮是:
1) 到銀行辦事、貸款,如果是綠卡,得出示綠卡;如果是公民,說“我是公民”就行了。省心。
2) 美國護照到許多國家免簽。
3) 找工作機會多些(某些工作隻讓公民申請)。
當時我媽說讓我先申請入籍,老婆先不申請。我覺得沒必要,要考試就夫妻倆一起。去麵試什麽的也省汽油。最後夫妻倆都順利入籍。
後來覺得應該聽老媽的話,老婆先不入籍。因為:
1) 在求職方麵,綠卡和公民其實差別不大。除非你申請政府或軍工企業。
2) 有綠卡,其實申請簽證是很容易的,並不比美國護照麻煩。
3) 老婆常回國探親,美國護照老要辦簽證,真不方便。老婆的兄弟姐妹都在中國。日後年老,極可能想回國定居。中國的居留權和國籍申請都是全球最難的。
如果夫妻倆是綠卡,建議至少一方保留中國國籍。這樣另一方可以辦“中國綠卡”(夫妻名義)。這樣中美兩國都可以免簽。
現在我老婆入了籍,想要回複綠卡是非常難的。理論上步驟如下:
1) 老婆回中國。去美領放棄美國國籍。
2) 老婆在中國,申請中國國籍。
3) 我在美國,以公民身份為老婆申請綠卡。
最困難的是第二步。因為中國沒有完善的入籍法。各個地方的處理方式都不一樣。
第三步也有難度。因為你要解釋當初執行第一步的原因和動機。
最後,整個過程至少需要一年以上(如果一切順利的話)。在這期間,老婆是要不能到美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