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Chapter 23 bankruptcy.

絕大多數個人隻能file Ch.13和Ch.7,  Ch.7 包括asset和non-asset cases.  Farmers and fishermen 可以file Ch.12, 資產達到很大規模的極少數人才被允許file Ch.11。 根據你講的情況,你的房客99%是Ch.7,還極可能是non-asset case.  在她破產申請日以及以前的房租屬於pre-petition liability, 是受破產法保護的, means 你在法院判決之前不能向她追討房租; 而破產日以後發生的債務(所欠房租及利息等等)屬於post-petition liability,沒有被保護。 但我不清楚Eviction怎麽辦。 你現在還可以聯絡Bankruptcy Court, 告知你是creditor,這樣如果她還有資產的話,你還可能分一點(不過我看可能性不大,即使有資產也會被政府等等大creditor分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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