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謝謝回複,還有疑慮,

剛看了帖子“敲門的稅務員: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稅收問題”說:“如果個人的海外銀行賬戶超過了10,000美元,他必須要向美國國稅局申報。如果個人總資產超過50,000美元,同樣也必須申報海外銀行賬戶。”

如果用親戚的賬號寄到你美國的賬號, 算是贈予嗎?有額度限製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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