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印地安娜州的。剛剛學做地主。房子剛剛過戶完,花了10天整理完,當地的學校已經開學了。在 Craigslist 登出來後反應不強烈,從電話中聽出一個不想租,另外一個看上去不錯,但是一檢查信用,發現男的659分,女的才507,女的有不少的教育貸款超過90天沒有付。根據他們的在申請表上顯示的稅前工資有房租6倍,但是兩個人都是離婚的。應付款也是蠻高的。如果不租他們暫時沒有更好的。他們搬家的理由是找我們這個好學區。 說是要租兩年以上,因為孩子剛剛上高中,有4年的高中要上。
CTcredit 的結論是“Therefore we find this applicant financially risky. ” 因為"Please note that few of the collection items relates to past utility"
特別請教jy101,如果他們實在沒有交房租,Eviction在印州是有利於地主還是有利於租戶?
請教各位大佬該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