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常逛投版,收獲很多,很感謝那些熱心的人。
在新澤西倆家庭房子,自住一家庭,一個家庭出租(3 bed 2 bath),要選房客,房租$1800/m,一年的lease
1. 夫妻加二個成年女兒(17歲,21歲),夫妻年收入約22萬(6萬多+15萬多),自己的房子剛剛被SHORT SALE, 信用分:595,沒看到具體的報告,不知道為什麽分數這麽低?他們2005買的房子,現在SHORT SALE賣出,房價大約掉了10萬。
2. 女士加她的未婚夫,加二隻貓,沒有小孩,那位未婚夫有一家CONTRACTOR company,公司差不多60多年了.女士在同一個地方工作,隻有女士一個人的名字在lease上,女士的信用分:700左右,他們想先付六個月的房租,六個月後再一次付最後六個月的。女士說,她在原來的地方住了20多年,原來房租900/M。他們沒有PAYSTUB,自己寫每個人收入是每周1850。
現在傾向於選2或者繼續找,不知道,對2這樣的情況,需要注意什麽,再麵試時應該側重那些信息呢?
第一次出租,所以所有申請都是經手代理,有時也想,這些人為什麽白給一個月房租給AGNET,是不是都是租房困難戶?
先謝謝你們能提供你們的觀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