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受唯物主義的教育,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似乎物質的東東更重要。可總覺得人如果失去精神層麵的追求,那與一般動物有何異?一直認為錢財如糞土,追求生活的自由,人格的高尚,無私的友情.....唯獨不看重為錢 或名奮鬥。有時想如若有鄧文迪的野心,機會也不是沒有的,隻是那樣太累,也不是自己想得到的並不會幸福。 曾經迷失過方向,想過很多關於死之前怎樣生的問題,時常站到人生不可避免的結局死的終點看人生,會突然覺得高處不勝寒,掙紮過,也想過一死了卻人間一切的煩惱苦痛糾結,直到有次頻臨死亡,再醒來當意識,記憶一點點回到自己的身體時,突然發現活著經曆一切快樂,喜悅,愛與被愛.....甚至苦痛,憂傷挺好的。人是社會的人,如果你無法改變這個社會,至少你堅持做好你自己這一份,就象修女特瑞沙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