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管理下的一戶男主人名叫Michael D。Michael 有5個小孩,結婚10幾年。他是我不多的幾個親自負責的房客,因為這房子離我們的主要經營區域有點遠。我們接手的時候他就住在那裏了。從接手以來,他每月都要晚交,這個也是為什麽房主甩給我們的原因。四月底,他把四月份的都交清了。我也不客氣的每月收100塊錢late fee,以及半年內兩次eviction fee總共500元。五月份,還是拖拉。他又丟了工作,到一個地方做零時工。
我能體會他的不易。電給停了,煤氣也沒有了。這時他給我打了一個電話,他說前幾天是交房租的日子,但他不在這裏。因為他的一個親人去世了,他要到TX去處理喪禮。PM們都知道親人死了,姑媽死了都是在top list裏的。我說那你什麽時候能交上房租?他說其實他已經把房租寄出了,是他一邊治喪,一邊關心房租的事,所以他昨天給我寄了一張cashier check。“支票已寄出”也在top list裏。
做PM的就是要把胡蘿卜和大棒都練得出神入化(不要鼓掌,這金句是我抄來的)。我二話不說到他門口貼了一張quit通知。如果收到支票,就當白忙。沒有收到,上法庭也能早幾天,對房東也是減少損失。過幾天打電話給Mike,問支票在哪裏?他裝模作樣地說要給銀行打電話。回電說因為沒寄到,所以銀行要經過一些手續才能釋出錢款。當天就file了第三個eviction。哈哈。自從我當上了PM,Michael還是很吃酸的。我就按照規矩來,從來不吃他那一套。他本來把房東忽悠得團團轉,現在沒轍了。我說這話早了點,後來我居然也被忽悠了進去。
送了summon後,我跟他見了一麵。他跟我說了他的苦處。說到他的親人去世,他的眼淚都掉了下來,那是怎樣的一種傷痛啊。我對他的失去表示深刻同情。我為自己以小人之心度之深感慚愧。我跟他製定了一個時間表怎樣把這個拖欠逐步付清。收了他交的950塊錢,算是把late fee,eviction fee,rent付到了6月底差100塊。7月份他又付不了房租,經我指點他到教會申請補助。教會的神父還給我打了電話,說他的case應該拿到2個月的房租沒問題。所以大家都很高興。但是應該來的支票沒有來。給神父打電話,神父跟我說他的case被否決了。我吃了一驚,以前還沒有碰到過窮人被拒絕的案例。問為什麽,神父說他不像其他人那樣沒有工作,所以不行。
第四次eviction遞到了法院。Michael又拿來了700塊。我還是很同情他的。又跟他定了時間表,排到10月份付清。但是這次房東不幹了,要求我不惜代價把他趕走。我已經收了他的錢,所以就跟他說你找個房子搬走,我把700塊退給你。他說好的,第二天他拿來了一個簽好的lease。上麵有地址,有條款,雖然不是standard lease,但也麵麵俱到,還有他,他老婆,和房東的簽字。搬入日期8月1日。所以我就沒有在push eviction process。我說你這個8月1日,太晚了,我不能給你700塊,但作為獎勵,我可以給你300塊。我給他還有房東出了一張memo,把這個解決辦法說了,並附了他的心lease給房東。
作為防備,我在7月15日又給了他一張quit notice。
8月1日去接受房子。發現沒有動靜。他跟我說新房東反悔了,沒有honor租約,所以他沒法搬入。回頭就走,第5個eviction的paper早準備好了。8月1日正午到了法院。法院一個接待的MM人很漂亮的,我們很熟,就差請她吃飯了。人也很好,她跟我建議不用第五個了,原來的那個直接上就行了。我說行嗎?她說直接上吧。好,直接上了。
今天開庭。在庭裏坐了很久,聽兩夫妻爭小孩,小孩有個25萬美元的遺產帳號,是焦點。最後男的輸了。算是娛樂。這時今天的第一個case,鬥爭了2個小時。後麵的6個case花了20分鍾。我的是第8個case。
我進庭的時候,兩夫妻的鬥爭剛開始。法警跟我說他認識Michael。中間recess的時候,法警又招來一個法警。新來的法警湊過來跟我說,你知道Michael D長什麽樣嗎?我吃不準這無頭無腦的問題為何?隻得說我當然知道他長什麽樣。法警看我沒能理解,就指著他的名牌,我一看Michael D。我說你們是親戚?他說我是他爸爸。
終於輪到我了。就如MM預測的,我的case非常順利,因為Michael沒有來。我在對法官陳述前,腦海裏浮現Michael說到他的親人去世時眼中的淚花。那是怎樣的傷痛啊。所以我決定說如下的話。
我說,your Honor。Michael 7月和8月都沒有交房租。但最令我吃驚的是我剛剛見到了他的爸爸,Michael D。被告跟我說他之所以不能按時交租,是因為6月份他到TX處理他爸爸的喪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