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個房,已經在市場上六個月了。給了個offer, 被接受。我的lawyer 馬上發函給seller 的lawyer,一切順利, 可我的inspector 卻發現這房子貓膩很多,特別是地下室,很多地方說不清道不明,由於房子地勢低,屋主自己修了不少,再加上曾經火燒過,自己修修補補,總之我有些後怕了,要退出。在 out of att review 一星期內我讓律師發函,並附上inspection report。
本以為沒事了,不想seller 反應劇烈,指責我的inspector 不夠格,並說inspector 把地下室的牆捅了個洞,地毯也弄壞了。我說我的Inspector 已經在這個行業幹了十多年。你有什麽證據啊?這麽一來一往的通過律師好幾個回合。上星期五送來兩張相片,都是地下室的。我靠,這快百年的老房子,哪沒有個坑坑窪窪啊。律師要求200 刀賠償。
大家說說,我該怎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