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mislead。你問問 CPA 有什麽法律依據。

Google 上的許多鏈接說得很清楚了。做 separate filing 的原因不是夫妻分居兩地,而是根據不同的情況,以省稅為目的。這是合法、合理的。

如果說住一起 file separately 就會增加“被查風險”,那任何一個 deductible 都可以說增加風險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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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這麽報好了, 不想多說,沒意思 -mickey222- 給 mickey222 發送悄悄話 mickey22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3/2012 postreply 08:51:58

不是故意抬扛,凡事求個明白 -helloguys- 給 helloguys 發送悄悄話 helloguys 的博客首頁 (421 bytes) () 08/13/2012 postreply 09: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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