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房客(黑人)要求提前搬走,我看他住了兩年就答應了,也不準備收他罰款.沒想到三星期前他說外出回家時收到$300水費帳單,讓我去查有無漏水,我去看了馬桶,也沒怎麽漏,我就說給他$100 (水費通常$100,相當於我們平分損失),他挺高興答應了,沒想到上個星期反悔了,說讓我承擔所有超過通常水費的部分,並通知我說從下個月房租裏扣.它下月底就搬走了.
我當然生氣,不過1,2百塊錢的事,我不想和這種人鬥氣.新房客9-1搬進去,我現在要麽
1)暫時不同意,但是說明如果他乖乖搬走不搗亂就算了並且退deposit (合同上寫提前解約可以沒收deposit)
2)不同意,要求他提供證據我沒有及時修理,否則水費高是他的責任,並按合同扣deposit。這樣就怕他到時留垃圾在房子裏啊,搞破壞啊之類的。
還有其他辦法能保證他按時搬出去不鬧事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