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個項目完成後,總有些東西可以申請專利或者寫文章的。

不過我比較懶,從來不願動筆。但是組裏如果有人願意寫的,我樂得支持。反正最後大家名字都得掛上去,動筆的人掛在前麵,我等懶人免費搭車。

一般文章寫的是比較大概的東西,給出一個輪廓。最關鍵的細節則有意略過。競爭對手隻能知道這個項目能做成,某些問題是可解的,但是具體怎麽解,還得自己花功夫去做。

專利可不是這一回事了。專利必須給出細節。在我看來,申請專利就和賣腎差不多。拿點小錢,可是自己少了一個器官。你可以說,我的腎功能多麽強大,可以賣錢!沒錯,是曾經很強大,但是現在是長在別人身上,你已經沒有了。我寧可把腎留在自己身上,不管它是否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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