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的房子得找租客了 (4bed, 3 bath) 1700 尺。俺小地主也拿不定主意。
1, General manager a food market,剛短賣 (信用分不好) 和老婆剛分居, 有一個5歲女兒一起。
2, 四個男小青年, 2個開自己的liquidation 公司, 2個在家具店工作 (4-5年了)。
都願意付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房租,加押金。 不怕他們不交租。就是不想租客太麻煩。
感覺2 一年之後肯定搬家,而且4個小孩會不會鬧,對房子破壞大?
1不好說, 1個人住這麽大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