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墨西哥同學富得流油。是富二代。有天他看見我苦哈哈地掏糞,忍不住給了點建議。他說他爹開了一家公司A,100%股份。A和一個partner開了一家公司B,51:49%。B和另外一個partner開了一家公司C,51:49%。如此往複。假設最後一個是公司K。他爹是A的控製人(sole)。他爹是B的控製人,因為A是B的最大股東。他爹是C的控製人,因為B是C的最大股東。他爹是D的控製人,因為C是D的最大股東。如此往複。他爹是K的控製人。這個沒有疑議。為了計算方便,暫且用50:50%代替51:49%。他爹擁有100% A,他爹擁有50% B,他爹擁有25% C,他爹擁有12.5% D,如此往複。他爹擁有1/1024=0.1% K。這個沒有疑議。假設剛開始的時候各個公司運作良好,各有現金5個米。
一天他爹在A公司花500塊錢買入一個產品,然後包裝一下,賣給了K,要價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