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提前離開,需要他簽任何的信嗎

來源: 我是愛家人 2012-06-11 12:30:0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24 bytes)

有一房客,還有半年的租約,現在人離開了還留下一些小東西,今早收到電話message 告訴他已離開。他找到工作到外州去了。

請問,在搬他的東西出來之前需要他寫任何的信作為證明他完全搬走了嗎?他是breaking lease,他簽的租約有罰款的,我是不是需要把賬單寄給他呢?先謝謝。

所有跟帖: 

google early termination letter...人已走?照相帶日期和查好所在州的storage period -MrsKwok- 給 MrsKwok 發送悄悄話 (150 bytes) () 06/11/2012 postreply 12:41:40

謝謝郭太,我這就去查。 -我是愛家人- 給 我是愛家人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11/2012 postreply 16: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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