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的事情了,樓市大跌。。。。
其實俺是個菜鳥,啥都不懂。當時自住房子縮水了,我想是否能吧稅降下來。就去申請了,然後好像是給我來了封信說是不同意,但最後有一條是,如果我不服可以去法院告。我想也沒想就回答要去法院了。其實當時,我對如何去法院,法院在哪兒,需要準備啥東西,怎麽個過程一竅不通。也沒時間去琢磨。當時想,反正到時候都是老婆花時間處理了。
然後我倆根本就沒走心思,該工作工作,改玩就玩。等到轉天要上法庭了,才記得去看看PAPERWORK,發現要準備不少東西哦,一樣都沒有。於是就撇在一邊了。第二天一大早,縣裏有人打電話來問,能否不去法院,我們給你個好的DEAL,一聽相當不錯,於是一口答應。
就這麽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