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不是很清楚了。
事情是從小孩在學校開始的。
小孩好像是一定要在學校寫完作業再回家。
老師問為什麽,小孩說是家裏沒電。
老師問為什麽沒電, 小孩說房東給斷電了。
剛好老師的老公是律師。就把這件事捅了出去。一個律師免費為女孩家打官司。
一家中國人,好像是把地下室租給一家窮人。
這家窮人的丈夫住院,沒法工作。所以,沒收入,不能交房租。
房東就給停電了。
後來好像是法庭判房東賠償幾萬還是幾十萬。
所以,當房東,也是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也有過一個很好的房客,丟了工作,兩個多月沒交房租,我還借錢給她買食品。 她去麵試新工作的時候,我還借錢給她買服裝。後來,所有房租都補上,還主動交了罰款。
當然,對於存心賴賬的,或是爛骨頭,絕不能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