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tclaim deed,似乎可以用來在任何人之間轉換或者加入產權。父母與子女, XDJM,親屬朋友,自己的公司與個人之間;隻要互相信任,就無需closing agent 做買賣交易文件。自己做個文件,公證一下,交市政注冊即可。 這個轉換過程所涉及到的稅務有哪些呢。比如,
1 目前的白菜房,價位很低,將來肯定會升值,且財產會給子女;如果目前把子女加入,給N%股份,其現金值低於年gift限製,無需報稅;這樣一來,N年之後,就自然免出了部分遺產稅。 我的這個思路對否?
2,我有姊妹在加拿大,為了便於我在這裏幫他們買投資房和管理,offer用我的名字,買後再quitclaim deed 將他們加入,我將持10%股份,稅務上會有問題嗎,要注意什麽?
先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