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集思廣益,幫我出出主意。
我的一個房子,上下兩個單元。上麵的租給租客A。下麵的我正要打掃幹淨招租。上禮拜打算多裝一盞燈,裝燈的時候發出了一些噪音。於是租客A就直接告到了city,說我在rehabbing發出很大噪音。
- 租客A直接告到了city,都沒有跟我打招呼
- 租客A交租算準時
- 租客A上夜班,白天睡覺。大概是打擾到他睡覺了。
- 我之前以為裝燈不是什麽大動靜,就沒事先打招呼。是我失誤。
後來事情的發展是這樣的: city 就派了inspector。第一次來人檢查,房子那邊沒人,inspector就沒進去。我昨天去了city。經過解釋city的人同意不來查了。事情就算這樣解決了。但是我真挺後怕city來查的,保不準查出什麽code violation來,就是麻煩事。
現在我的問題是:經過了這件事,我打算和這個租客A談談。請大家指點指點我該怎麽做? 是懷柔政策,還是大棒加胡蘿卜?我要怎麽跟他說說讓他以後別在直接往city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