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嶽母(step嶽母)的女兒開建材店。我聽了一下她的生意過程,不可預知的成本非常高,比如隻能向親朋好友借高利息的錢做生意,發出去的貨幾年都收不回錢是常事,但借錢的利息卻要還。在競標時,要私下塞錢,但如果拿不到生意,塞的錢卻是不會回來的。
認識的一個在廣東開製衣廠的,08、09年後,從中國回來時,再也不談他的生意,卻長時間沉默,不言不語不說一句話。最近將他在Burnaby(大溫的二級區)的房賣了,搬到了很遠的Surrey,兩房大約有30萬的差價。我隻能以他的行為判斷,他的生意不好。
這些都是真正的布衣平民,草根階層,大概和我們在國外是一個階層。相對而言,在國外做生意,關係要簡單的多。我可以去銀行借利息低於3%的款,租金每月能按時收上來等等。所以可以有大把時間來文學城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