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跟我借2萬,因為不是特熟悉,他自己提出用他的地做抵押。地是他用IRA買的,但隻是一塊地的一小部分(可能是1/20?)。這種情況下,如果他不還錢,HOW TO foreclose property?要請律師嗎?花多久?
前一陣有的銀行被告,說他們foreclose 不合法,是怎麽回事?
有些SHORT SALE的屋主,似乎可以把foreclose延期好幾次,可以白住2年,他們是怎麽做到的?
下麵有網友說:不可能拿到人家退休賬戶裏麵的資產的
那如果拿他的房子抵押,HOW TO foreclose property?要請律師嗎?花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