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感到潛在的威脅。我想我的情商不低的。這麽多年風風雨雨,對事物的感覺通常很靈敏。實戰了三年,經驗是有的。
我們用了四個月的時間試圖改變這個事實,而事實是她P大的事都扔給我們,我們就一馬桶,接受她的精神汙染。我們表達過我們的不滿,也溝通過,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值得嗎?她最奇怪的是,口頭溝通,很容易,然後繼續發郵件來抱怨一切一切她不滿意的P事,很多事情與房東沒有任何關係的,象鄰居吵,有人占了她的車庫啊。這些應該她和鄰居溝通的,關我鳥事。這可是好區的TH。
留她,未來的兩條路,一條是事事盡量為她提供服務,每周傾聽她的情緒汙染;另一條是惹急了她,可能會有極端情況發生。
所以,這次下決心把她踢走,找個清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