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護成seller出的了。
找buyer agent拿1%的回扣是個不愉快的體驗。
即使他為您做的工作和報酬極不合比例,
他們也不會說按勞分配,而會說堅持原則,
把些小費用,平攤的保險放大,好象那些,很多不合理的overhead要你一個case承擔似的。
古石不找buyer agent,何必要1%回扣自尋不愉快。
而是把所有commission給listing agent,提供足夠的incentive 拿到deal。
Deal比回扣重要的多,特別在這個房慌的年代。
而且最近的一擔還幫古石省了幾千。
這裏有很多agent, 要得罪了。
先請agent朋友們海涵,讓古石直話直說。
謝謝。
古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