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地主隻提供一個破爛的殼子而已,所有的家具、裝修等都是租客自己來做。並且一旦裝修好之後固定設備全部歸地主所有,這包括空調,廚房設備等等。租客還要支付NNN租約中要求的所有維修以及地產稅等。嚴格來講租客搬進去的任何東西在租約結束或破產關張時都不能拿走,統統歸地主所有。
如果是我買下這個餐館,我會再多花十幾萬把餐館裝修好,買來必要的廚房設備,把它變成一個turkey的現成餐館。這樣再去招商就容易多了。因為很多人想開餐館但是就是拿不出一筆資金來。你替他建好一個現成的餐館,再把租金稍微提高一點,他會屁顛屁顛的纏著你要簽約呢。
這個地產可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