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要quit job後,老婆又在聯係工作。上周去了最大投行麵試後,昨晚接到電話要她下個月上班。剛好是我下火線,她又要上戰場。我勸她不要去了,要的話還是讓我來吧(畢竟我的雕蟲小技和忽悠術年長些、也許高明些?)。若我們都沒有了工作,家庭的開支沒有問題,且生意在不斷壯大。
她倒不太喜歡在家,喜歡在豪華的辦公室上班 (她要上班的辦公樓真是個巨無霸,近萬人在裏麵。作為個人,在它麵前是多麽的渺小)。10年來她也是不容易過來的:拉扯3個小孩成長,還要在這邊讀書、拿學位。我,恰恰相反,在國內稍為自雇賺了點小錢而不喜歡長期替人打工。好吧,讓我做個宅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