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我說我家房客要提早2個半月(4/15以前)搬到外州去(合同是7/4/2011-6/30/2012)。我們大家當時說好了他們配合我們找新房客,交4月的房租,moving out walk through時沒問題就可以退押金。
上周一剛開始發廣告,星期5有人要看房,我就打電話告訴她們(老公已去外地了),可是女房客說她感冒了不能showing房子,我就從新預約到星期3(今天)。昨天我又打電話告訴她,她說她不能早搬走要等感冒好了,這周也不能showing房子,什麽時候方便再告訴我。從上周5開始我就沒有再發廣告了。
我都不知道怎麽辦了?請老房東如何處理呀。
update:我剛剛打電話給她,她說她4/15號搬家,但是她不想clean house,因為她們交了Non-refundable Cleaning fee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