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不怕你笑話


我從來不和她吵,我隻是當著沒聽見。你說我未能體會她的心思,應該是這樣,但是我沒有“從而說了不少對她來說火上加油的話”

她的前夫不在美國。他們沒有judgement,所以沒有錢。

她家人反對的原因我看來很可笑。

他父母反對的原因是因為她當初和她父母一起在DC旁邊住,她嫁給我就搬到我這裏來了,她父母需要人照顧,特別是不懂英文。

她和我結婚的時候,她父母說,如果結婚,就不認她這個女兒,但是她還是和我結婚了。也許我應該感謝她,但是她因為這個,老是說個沒完,一會說我應該一輩子感謝她,一會兒說她後悔沒聽她父母的話,“瞎了狗眼”(不是原話,就是那個意思)。

最可笑的是,她結婚後,她父母叫她在紐約的妹妹回DC,但是她妹夫不同意,於是她父母鼓勵縱容她妹妹離婚,後來她妹妹真的離婚回了DC,重新又結婚了。所以我成了她家的罪人。

她哥哥姐姐弟弟反對我,我的感覺是嫉妒和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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