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我的經濟負擔可能離婚後更多。


我老婆找律師給我寄過信,要我給她每個月1.2萬元的錢。包括房租,小孩教育,大人健身旅遊,我看了嚇個半死。

後來我們和解了,現在我每個月大概花在她身上 2 到 3 千的樣子,不是很多。房子現金買了。沒算費用。

從前麵我的研究看,離婚的話,不僅所有的十幾個房子會損失一半,每個月的支出也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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