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們放下工作去讀博了,學校在另一城市,於是租了個學校的家庭宿舍。我是一星期也就去那裏住3個晚上。宿舍是兩個主臥,一廳,一廚。因就我一人,並且一星期就3個晚上,於是找了個分租的房客(學校嚴禁分租,但大家都私底下這麽幹,我也沒太當回事)。一位在同校做博士後的女博士。平時見麵不多,到一月份時,本來想著課程上得差不多了,不需要在那租房了,打算退掉了。一日,收到室友的電話,房子滅火噴頭漏水了。她常把一件毛衣帶衣架掛在屋頂的消防噴頭上(她不清楚那是啥),我從來沒進過她的房間,不知道她這麽幹。結果弄壞了,發了大水。消防隊來了,學校宿舍管理科也來人了。花了好大功夫把水止住。我在另一個城市,受到這個電話也沒太當回事。我跟她說,你那屋既然不能住了,你可以暫時先到我那屋湊合一下,反正這兩天我也不過去。
後來,學校宿舍給俺打電話,消防隊認定這是我太太的責任(因不能分租的規定,我和室友有些默契,她冒充我老婆學校不知道)。消防隊抵達現場時親眼看到一件大毛衣懸掛在屋頂的消防淋水噴頭上,無話可說,這就是造成損失的原因。帳單下來了,1萬多刀的BILL。咋整?!
如今,房子已經推掉,賠償的事情還在繼續。律師說,去法院基本沒贏的可能(律師不知道室友非俺真老婆)。 室友人不錯,但不富裕,1萬刀恐難負擔。她在此的博士後還有一年,之後打算回國,老公在國內等著呢。如果這帳單算她頭上,她是不在乎賴掉走人拉倒。但這帳單算我頭上,讓她很犯愁。我沒法賴,因為學校宿舍管理科把帳要到我在學校的帳號裏。如果我賴的話,無法繼續注冊讀書。我不可能為1萬刀放棄學位和信用記錄。
當初室友如果跑出去叫人之前把毛衣摘下來也就好了,學校宿舍是有房屋保險的,但租戶的責任保險則不保。而我又沒有買租戶的房屋保險,在美國住那麽多年,就買過一次,還是房東要求必須有的。我拿室友也沒轍,雖然平時關係不錯,並且看上去是個誠實負責的人,但她如果萬一真想跑路的話,我隻能認。我不可能追到人老家一個我從來沒去過的省份去討債。大家看看我這CASE是不是沒招了?
目前在學校方麵哭窮,學校說可以跟學校的合同公司(負責修理的)dispute花費。我覺得不太樂觀。室友找到一個類似美國消費者協會的組織,說是要去投訴修理公司漫天要價。這方麵俺沒經驗。。。。不知哪位大俠有何高招降低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