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理解, married file jointly, married file seperately 各有利弊的。(http://taxes.about.com/od/filingstatus/qt/marriedseparate.htm)
個人, 根據自己的情形選擇哪種方法。 怎麽會something fishy?
如果是那樣的話, 因該禁止了。 而不應該一方麵允許 而另一方麵又去auidt因為something fishy, 這似乎是政策上的自相矛盾。 不好意思, 請問你是報稅專業人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