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識了一下老美的生活方式。男的五千多的月收入,女友原來有大概3千,現在開刀不上班,有一大一小倆娃,住近兩千一月的房子,欠前妻小孩撫養費一萬五,車子貸款1萬,state and fed tax (>3000), dish,cable,medical,手機都欠錢.銀行自報有兩三千,statements還沒給我。report裏估算的還債錢一個月就是1千五左右。
report裏的collections和tradelines都是什麽哪?
現在我的問題是:
1。撫養費是大問題嗎?會不會法院來找他算賬,坐牢?每個月是怎麽還法?
2。欠了city錢,或PG&E水電垃圾公司錢,會影響他們在另外一個房子申請這些服務嗎?
3。他們以前到是基本按時付房租的,沒有被趕的記錄。但是現在的房子,可能他們嫌貴,才六個月就想break 1-year lease,所以正和現房東找各種小借口要修.還能租給他們嗎?會不會就此惹上麻煩?還是馬上找其他的candidate?
好不容易有個來申請的,看著記錄就亂,頭真的有點大,看來我不是當房東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