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還沒有在80-20全美亞裔教育基金會的民調書上簽字的話,請馬上去投票讚成(FOR)高校取消用族裔(race)作為錄取標準。
http://admin.80-20nj.info/cgi/80/e?l=8/11e/f&w=no
基本背景:
曆史性的時刻已經到來了:2/21/2012,美國最高法院決定審理用“族裔”的理由來提高亞裔和白人高校入學門檻的做法是否違憲。您--關愛孩子未來的父母--現在就可以花一分鍾時間來幫助孩子增大孩子上他們理想大學的機會。請您立即投票讚成(FOR) 80-20全美亞裔教育基金會的民調書,清楚明白地表明亞裔在這件案子上的立場。
誤區1:作為少數族裔,我們亞裔應該支持“族裔優先”的招生政策(race-based admission policy)
回答:在高校入學上,我們亞裔從來就是不受歡迎的少數族裔(over-represented minority)。資料顯示,亞裔在美國要比其他族裔成績優秀許多才能上同樣的學校。要上同樣的名校,亞裔SAT要考1550分,白人1410分,而非裔隻需要1100分*(英文和數學滿分是1600)。亞裔入學這麽高的門檻使得許多亞裔的大學申請者非常害怕,有些幹脆拒絕列出他們是亞裔—其實學校一看名字就能知道哪些孩子是亞裔。。。所以這個race-based admission policy對我們亞裔是非常不利的。
加州的公立高校自從1996年取消了‘族裔優先’的招生政策後,亞裔學生在加州大學的比例馬上增大一倍。
(*Source: "No Longer Separate, Not Yet Equal: Race and Class in Elite College Admission and Campus Life" by Thomas Espenshad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9)
誤區2:現在美國西裔和非裔的勢力這麽大,你們這就是瞎折騰
回答:其實類似的案子曆史上一共兩次:1978年和2003年。當時的最高法院以5:4的微弱優勢準許在有限情況下用族裔作為錄取條件。當時的swing vote Justice O'Connor說:“25年後就不需要再有這樣的‘族裔優先’了。”現在O'Connor已經退休。取代她的Alito堅決反對任何族裔因素。據分析,現在的8位最高法官(第九位 Justice Kagan已經因為conflict interest推出裁決)有四位(Alito, Roberts, Thomas, Scalia)是會反對族裔優先的, 三位(Breyer, Gin*****urg, Sotomayor)會支持。這樣隻有Justice Kennedy是唯一的Swing vote.所以我們相信機會難得,我們這次真的可能一起來搭這個案子的順風車,做“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來推翻“族裔優先”政策。
誤區3:你們反對了這個政策會成為其他少數族裔的敵人,而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回答:應該不會。我們讚同高校招生時候考慮申請人的綜合素質。綜合素質包括申請學生現在的學術成績和未來可能的成功潛力,例如申請人是否能在不利的生活環境中仍能不懈努力等 (i.e. Overcome adversity under socio-economic constraint). 我們相信這樣的定位能給所有的考生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也能給學校足夠的彈性來製定他們的教育的目標。我們認為在高校錄取政策上,經濟家庭背景(social economic background)是一個比族裔(race)或種族(ethnicity)更好的錄取標準。
誤區4:你們這是在反對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
回答:這是反對者混淆視聽的一個幌子。美國勞工部對平權法案的定義是“無論種族,膚色,宗教信仰,性別,原國籍和是否殘疾,保證所有個人都有平等的就業機會”(“[E]nsure that all individuals have an equal opportunity for employment, without regard to race, color, religion, sex, national origin, disability”)現在如果采用‘族裔優先’的政策的話其實是反向歧視,以懲罰綜合素質優異的亞裔學生來降低他們進入理想學校的機會,讓出位置給別人。
我們支持平等的機會而不是平等的結果。壓抑優秀人才的做法違反了自由,民主,平等的原則。
“I had a 3.7 undergraduate GPA. As an Asian I didn't qualify for loans or grants as I was not an 'under-rep' minority so worked 3 jobs to get through school. One of them was to tutor 'under-rep' minorities that usually had GPA in the 1's and 2's and had an overall graduation rate of 30%. Just lowering the bar to absolute rock bottom to meet diversity quotas is absolutely, positively absurd. They never graduate...because most weren't qualified to go. Fix the problem in K-12 because it's pointless by college.” —BrandonH, St. Louis, upon reading “Some Asian’s College Strategy: Don’t Check ‘Asian’”
誤區5:你們這樣做會減低學校的多元化(diversity)
回答:多元化並不是隻停留在族裔上的。思想,文化和成長背景等等都是多元化更重要的組成部分。試問一個中產階級的白人孩子是和另一個住在他家邊上的中產階級的黑人孩子有更多共同點還是和其他國家某貧困區裏的另一個白人孩子有更多共同點。
誤區6:很多亞裔孩子高分低能,所以名校不錄取他們
回答:就是類似的偏見讓林書豪坐了許多冷板凳。也正是這種偏見讓亞裔學生爬藤難上加難,這完全是禁錮亞裔青年的惡性循環:強迫亞裔比其他學生優秀許多才錄取=》要成績拔尖就要犧牲許多同齡人的樂趣=》加大了種族學業上的差距=》這些亞裔太可怕,不能錄取太多=》必須加大成績差別,把錄取標準定得更高。
誤區7:我們這樣做會挑起種族爭端
回答:正相反,我們是請社會少關注族裔,而更多地關心個人資格。美國是唯一一個發展國家在高校申請上考慮族裔的。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歐洲國家根本不問這個問題。正如最高法院的總法官John Robert說的:“停止種族歧視的辦法就是不要用種族的因素作為歧視的原因。”
“The way to stop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race is to stop discriminating on the basis of race.” — Chief Justice John Robe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