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了一下大家的意見,

轉一下門把是擦邊球,嚴格來說不違法,因為沒有進去。

但是,以後沒有必要這樣做,因為沒有好處。

既然做了,如果萬一上法庭,不承認就是了。

查了網上其他論壇,今後還是寄 certified mail 比較穩妥一些。

我們州hand deliver notice 要房客簽名,所以,貼在門上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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