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搬家,陪兒子讀書,加買房。房市已經很不好了,連著比市場還快的速度降價,在離開那個城市前,給經紀說了,再降兩萬,當天有了OFFER,但要求兩個月過戶,因為買家在賣紐約的CONDO變現。
沒選擇,隻有同意。好不容易等到還有一個星期過戶,買家沒有任何動靜,讓經紀去問,回話是,要求再降價。又重新議價,我和老公特惱火,什麽世道,和我的一個絕頂聰明的女友發泄怨氣,她語重心長地說,她的幾個投資友在某地買的樓花,都放棄了,明明是下降的樓市,接受現實吧。
這樣最後一個星期又割肉一萬刀,順利賣出變現,才有了我們在新城市的好區的家。
我的那個房去年被買家短賣了,因為價格降到幾乎03年的價格,銀行當了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