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一條馬路的鄰居relocate, 留下一個房子招租。 租金4000. 房子價值900K~1M.比我現在住的房子要好。我一直想upgrade到那樣的房子。
我手上有幾個出租房。其中兩個最便宜的, 每一個價值200K多一點。
兩個值450K左右。可是租金差不多$2000一個, 總共4000美月。
我不禁計上心頭。與其花900K++買下大房子, 我不如再花450K多買兩個出租房, 每月收到租金$4000, 再來租別人的大房子。
我用450K的房子,換到900K+的房子。
牛人幫我看一下這筆帳, 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