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非常明確:是的。
如果丈夫還沒有開始領取社保,
那麽——即使妻子已經到達自己的 FRA,
她也不能申請丈夫的 50% 配偶福利,
隻能先申請自己的退休金。
下麵把規則邏輯 + 常見誤解一次性講透。
一、這是配偶福利的硬性前提
想拿 Spousal Benefit(配偶福利),必須 同時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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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 ≥ 62 歲
-
丈夫已經開始領取社保退休金
丈夫是否到 FRA 完全不重要
關鍵隻有一個:他“有沒有開始領”
隻要丈夫 還沒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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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 沒有資格 拿任何配偶福利
-
? 隻能申請 自己的退休金
二、即使妻子已經到 FRA,也不例外
這是很多人最容易誤會的地方:
“妻子都到 FRA 了,
難道不能先拿丈夫的 50% 嗎?”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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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 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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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的福利是否被打折
-
-
不賦予你“配偶福利資格”
配偶福利資格 = 丈夫已開始領
三、實際流程是怎樣的?
情況 1?? 丈夫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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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到 F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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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申請 自己的(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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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請丈夫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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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 2?? 丈夫後來開始申請(不論62、6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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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會重新計算妻子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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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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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的 PIA × 50%
妻子自己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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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會自動獲得 配偶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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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提升到 配偶福利上限
四、再澄清一個常見誤解
誤解:
“妻子先拿自己的,
會不會以後就不能拿配偶的了?”
?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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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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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完全合法、也是最常見的路徑
流程本來就是:
先給你自己的 → 再補到配偶水平
五、一句話總結(記住這句就夠)
丈夫不申請,妻子無論幾歲,都拿不到配偶的 50%;
丈夫一旦申請,妻子才可能拿到配偶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