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的一般孩子40 歲以後離婚的概率都小了,可以都給孩子管了。沒必要世代花錢給其他投資公司管。我用過這些公司,怎麽說,一般般。我自己是孫輩都是給一筆錢,但基本就是教育基金。這個單獨列出來。 剩下都是兒子輩的。我隻管到兩代,其他管不到。其實你們可以在生前就設立不可撤離的信托,然後把一部分錢轉進去。然後隨著歲數增長和經濟情況,不停往裏麵放。比如一方去世, 另一方可放棄遺產,然後全放進去。
要看你孩子的年齡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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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就設立不可撤離的信托, 也就是說, 隻進不出, 因為你已經沒有管理權了。那麽, 進去的, 有gift問題不?
-螺絲螺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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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25 postreply
08: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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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 你指定這個信托要40歲後拿錢, 那麽, 這賬戶每年產生盈利要交稅, 用那份錢交
-螺絲螺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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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25 postreply
08: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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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回答不了,因為加拿大沒有gift 稅,給就給了。
-精英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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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25 postreply
15:4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