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配偶70歲,另一配偶盡量早拿,理由是:

本帖於 2025-08-11 07:23:58 時間, 由普通用戶 春天的草地 編輯

你們兩人有足夠的資產,並不很依賴社安金。兩人同時在世時,即使你拿的少一點,也應該足夠了。高收入配偶等到70歲開始拿,主要是出於保險的考慮,因為survivor領取兩人之中較高的社安金,而且社安金方便可靠且抗通脹,這就給未亡人很大的保障。人喪偶年老後有可能糊塗了,即使有可投資資產,也可能不知如何管理,更別提投資了,而按時自動到賬的社安金就方便可靠多了,所以高收入配偶70歲開始領取可使保險作用最大化,而另一配偶推遲領取對這一保險功能沒有任何意義。

當然有人從預期利益最大化角度考慮這個問題,有可能會有不同結論。其實從宏觀精算統計學的角度,多少歲拿的平均值是差不多的。我個人認為這更多是一個保險問題,平均值與我沒有什麽意義。

對很多人來說,哪種選擇都錯不到哪去,不必多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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